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动新时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县域经济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底部基础,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推动四川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按照“抓强、壮干、提弱”的思路,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突出高效配置资源要素,支持有条件的县域率先发展,加快形成强县引领、竞相争先、协同共进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推动新时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
突出工业当先、制造为重,支持有条件的县域瞄准1至3个主导产业集中发力、久久为功,打造一批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集群化发展态势好的县(市、区),做强县域工业主支撑。
(一)壮大产业集群。聚焦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实施县域百亿主导产业培育行动,以标志性产品为引领推动县域产业集链成群。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传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显示度和品牌影响力。支持县(市、区)一体推进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积极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引导跨区域协同联动,推动县域与大城市功能衔接、产业协作和设施联通,深化东西部产业协作,打造区域性优势产业集群。
(二)建强高能级产业发展载体。统筹推进县域各类园区规划建设和整合提升,实施产业园区能级提升行动,以经开区、高新区为重点打造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产业发展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建设省级开发区,支持优势县域“一区多园”拓展产业发展空间,鼓励欠发达县域加强区域合作建设飞地园区。以高新区为核心,支持县域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培育壮大一批企业创新主体,推动有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打造一批高水平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平台。新建一批产业学院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进开放平台提能工程,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经济区等的服务功能向县域延伸,打造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三)引育“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实施“百亿强企”“千亿跨越”大企业大集团提升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县域集中资源要素引进和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生态主导力的“链主”企业。鼓励“链主”企业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引领性“链主”企业项目的要素保障。支持县域优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专精特新企业能力提升重点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在川央企和省属国企在县域投资布局,持续实施民营企业雁阵培育行动和“建筑强企”培育行动。
(四)推动数字化赋能产业发展。务实推进县域信息化建设,补齐县域数字化短板。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全覆盖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培育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推广优秀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县域数字化转型样板企业,建设数字产业集聚区,引导县域产业园区、产业基地数字化发展。
二、以新型城镇化带动发展现代服务业
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更加积极主动引导和科学规划,推动县域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加快城镇化进程,不断释放内需潜力。
(五)提升县城发展能级。加大对人口净流入县城发展的支持力度,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县(市)按照中等城市规划建设、打造市域副中心。统筹县城建设与产业园区发展,促进“产、城、人”深度融合。有序开展县城城市体检,实施县城精修细补十项民生工程。坚持按实际管理服务人口规模配置公共资源,更好发挥县城承载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的功能,推动中心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县域延伸。发挥县城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中心镇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严禁“拆真古迹、建假古董”,高质量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六)加快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实施服务业赋能融合计划,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开展县域商业建设三年行动,打造县乡村三级商贸物流体系,培育更多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发展县城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专业市场,打造工业品和农产品分拨中转地,推动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流通、供销网络、电商平台等融合发展。培育提供购物、餐饮、家政等便民服务的社区商业形态,打造多元消费场景,建设“15分钟社区生活圈”。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加强中高端文旅产品供给。
(七)引导县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更大力度的购房补贴政策。支持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多孩家庭、教师、医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到县城购房置业,有效扩大住房需求。逐步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持续深入推进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向符合当地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保障。
(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拓宽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就地就近在县城落户通道,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政策,持续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按规定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较多的企业、创业新市民提供低利率贷款。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大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拉长农业价值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附加值。
(九)提升“天府粮仓”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天府良田”建设,推广“天府良种”,深入实施“天府良机”行动,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持续开展“天府粮仓·千园建设”行动,分级分类高水平建设一批粮油、经济作物、畜牧、水产类园区。高质量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特色食品产业集群,支持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扎实推进“天府森林粮库”建设,建设“百千园地”。加快建设农高区、农业科技园区。
(十)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突出农产品加工业在农业产业链上的重要地位,推进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区域性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建设,支持生猪全产业链和名优白酒、肉制品、粮油、纺织服装、烟草、茶叶、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川粮油、川畜、川鱼、川菜、川果、川茶等“川字号”特色农产品。实施“川字号”农产品市场拓展行动,用好农博会等平台,开展“天府有礼”市场拓展专项活动,加快实现“快递进村”全覆盖,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十一)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拓展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功能,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民宿经济、农村电商等产业。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开发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等沉浸式、交互式体验项目和乡村文创产品,打造主题特色鲜明的高质量乡村旅游集聚区和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进实施“乡村著名行动”。
四、夯实县域基础设施支撑和生态本底
统筹推进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保障能力,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十二)加快补齐传统基础设施短板。扩大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覆盖面,有序开展干线公路城镇过境段、进出城瓶颈路段升级改造,促进县域与区域交通枢纽无缝衔接。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入实施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推进县乡村(组)道路连通、城乡客运一体化,带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实施乡村水务百县、乡村水务百乡百村建设行动,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发展。实施保障供电安全、满足新增负荷供电、改善供电质量等县城能源保障工程。统筹推进县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引导县域围绕强化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布局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拓展5G网络在县域内的覆盖面,加快县域交通、能源、市政、物流、水利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县域与科研院所合作,探索新型研发模式。推动算力与数据、算法融合创新。因地制宜建设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打造一批智慧县城。
(十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推动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做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动县域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统筹清洁能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健全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
五、增强县级统筹发展能力
以赋能增动力、以改革激活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发展态势好的县域集聚,切实提高县域高效统筹配置资源的能力。
(十五)加强政策支持。省级财政对税收增幅超过市县平均增幅的地区给予激励。提高县域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合理提升县域存贷比,逐年提高新增制造业贷款占比。支持省级产业投资基金与市县政府按市场化方式组建特色产业投资基金。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点,强化资金、产业、项目等政策支持,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六)强化要素保障。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前提下,全省范围内统筹保障优势县域发展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市(州)合理统筹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空间规模。推行“亩均论英雄”和工业用地“标准地”等改革。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指标审核管理,建立省级统筹机制,在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重大项目予以支持。省级层面统筹部分能耗和煤炭指标,对县域有关重大项目实施能耗和煤炭指标单列。依托“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引育一批基层急需紧缺人才。提升“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县级平台质效,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县域和省直部门双向人员交流互派机制。
(十七)激发改革活力。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向民营企业放开竞争性业务。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依法依规因地制宜探索“管委会+公司”的运行模式,采取“政区合一”等方式落实县级对辖区开发区管理权限。开展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扩权强县改革,推进“县直报省、省直达县”改革,清单式推动分类管理,依法依规分级赋权。鼓励发展态势好的县域开展集成改革探索。
六、强化组织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县域经济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分级分类协调,协同解决县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州)加强政策统筹,一体谋划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县(市、区)强化主体责任,守牢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生态环保、债务风险防控、统计质量等底线红线。
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考评办法,优化分类和指标设置。统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运行监测和省直有关部门年度专项考核。省委、省政府每年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成绩突出和进步显著的县(市、区)通报表扬,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财力奖励。集中土地、资金、能耗、环境资源等要素,对发展态势好的县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应保尽保,持续推动全国百强县百强区数量稳中有升、产业大县特色发展、欠发达县域加快振兴。按规定每年对县域经济发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约谈。